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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外资分公司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4-11 22:06:45 来源:新疆全疆企业服务 次阅读

乌鲁木齐外资分公司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在乌鲁木齐注册公司后假如企业做的很成功那么申请注册乌鲁木齐分公司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在乌鲁木齐也是有不少的外资企业,那么外资企业怎么样才能申请注册分公司呢,乌鲁木齐外资分公司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下面就随新疆远璨网络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乌鲁木齐外资分公司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

乌鲁木齐外资分公司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核行政机关准许材料(适用法律、行政规章要求开设分公司必须审核单位审核的);适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开设分公司必须审核单位审核的。

3、隶属企业章程(原件);

4、隶属企业出示的分公司责任人任命通知(原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5、隶属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公司印章);

6、运营场所使用证明;已有房地产提交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查;租用房子提交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人的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以上不可以出示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的,提交可以证实产权年限所属的别的房屋所有权应用证实复印件。出租人为酒店、餐馆的,还应提交酒店、餐馆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材料;指相关外置批准的准许材料或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也许可证实,适用业务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务必在备案前报检准许的新项目的分公司。

8、别的相关材料有效证件;以上未标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理应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者盖章公司章或签名。

经营地所在城市的房屋产权证明,办公楼产权年限企业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租房子合同复印件、租房子税票复印件。

而且该外资企业还必须具有下列标准:

1、依规创立1-2年左右,中国台湾公司在内地开设服务处依规应创立5年以上;2、除中国台湾公司在华开设服务处应由中央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审核,其他的,均由省部级外经委承担审核。

以上是乌鲁木齐外资分公司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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